进一步促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遂昌县对照本县201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982元的统计数据,调整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
福利机构养育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从1560元/月调整为1807元/月,与去年相比上调了15.8%,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从1250元/月调整为1446元/月,与去年相比上调了15.6%。调整后的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从2019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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