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下午,常山县召开全县社会组织发展大会,江宇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江宇对常山县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求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他指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各级一定要紧紧围绕浙江省委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工作部署,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把它当做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他要求,要切实解决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认识问题,充分认清这是一项政治任务,是一次发展机遇,也是一项民生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找准问题、补足短板。他强调,要深刻把握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内在要求,在指导思想上要注重党的领导,在工作方法上要深化改革创新,在工作载体上要坚持“三社联动”,在作用发挥上要突出服务困难群众、参与脱贫攻坚、化解社会矛盾、防范社会风险等重点领域。他强调, 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中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要围绕全省民政会议的工作部署,谋划工作思路,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举措。一是要在加强政治引领上下功夫,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落实“双覆盖”,建设高标准党群服务中心,选优配强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乡镇(街道)的社区社会组织党建职责;二是要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实现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在社区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加强协同配合,形成资金监管、日常检查和信息共享机制;三是要在治理重心下移上下功夫,夯实基层基础,打通神经末梢,推进社区减负工作,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四是要在发挥信息化优势上下功夫,以智能化、信息化提升基层治理精准化。
会上,常山县民政局对《常山县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若干意见(试行)》作了要点解读,常山县阳光志愿者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作了典型经验交流,现场还进行了社会组织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黄永福、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邱哲、衢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刘升、常山县政府副县长郑金仙和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各城市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共计400余人参加会议。